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https://thediplomat.com/2016/07/china-and-unclos-an-inconvenient-history/ 6park.com中国是如何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个过程说起来漫长。要找英文资料太困难。后来我想明白了,当时参加的有多批外交官官, 在多个地点举行谈判,没有哪个讲英语的欧美记者会去做这个研究。勉强找到一篇英文的,给出了很多资源(不是环球网的)。 6park.com中国从1972年参加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讨论、谈判,到1982年12月在牙买加正式落幕。几个重要的关于南海的细节: 6park.com1.据陈德恭回忆,南海问题并未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成为热点。比如‘九段线’问题,现在很多人认为它与公约的内容冲突,但当时没有什么国家提出过这个问题,也没有反对意见,甚至还有东南亚国家表示支持。 6park.com2.中国在1958年就申明一切外国飞机和军舰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中国领海、领空。从1978年的第七期会议开始,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不断联合提案,要求外国军舰在通过领海前应事先通知该国或经该国允许。持这个主张的国家后来有30多个,反对的有20多个。但在谈判中,“无害通过”一直没有从草案中去除。到1982年第十一期会议,中国等近30个国家进行了最后的努力,要求沿海国可以自己制定法律、规章,管理无害通过其领海的船只。结果,有46个国家支持这个修正案,30多个国家反对。这时已到谈判最后阶段,这一分歧差点导致《公约》流产。
按照程序,如果没能“协商一致”,则将表决。海洋大国很可能在表决中失败,然后拒绝签署整个《公约》。大会主席为避免会议分裂,一再呼吁不要进行表决,并亲自邀请中国等提案国代表与美苏代表协商。
最后的结果是:既没有规定军舰通过他国领海时必须事先通知或得到批准,也没有禁止沿海国制定法律进行管理。换句话说,各国可在这一问题上自行其是。在以后若干年间,各国做法林林总总:有的要求事先通知,有的要求得到本国批准,有的要求载有核设施及其他有害设施的船只需经批准,有的将批准改为通知,有的对数量提出要求。但总体而言,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实现通知或经本国批准。自由航行在1982年之后至今,一直是美国全球行动的基本主张,并成为它介入地区纠纷的方式之一。 6park.com 3.美国参加了谈判,但认为有很多条款对自己不利。在1982年突然宣布对大部分内容持保留意见,最后没有加入。 6park.com4.根据《公约》设立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等机构处理争端,此外,还可以通过国际法庭、仲裁程序强制解决争端。 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一贯作风。在中国外交语境中,任何国家之间的争端应当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而不是由第三方机构和国家介入或裁决。早在1972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中国就没有声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
1976年,中国代表在第五期会议上发言指出:发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端属于沿海国主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范围之内,应该按照沿海国的法律和规定处理,不应适用于公约的解决争端机制。
最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再次折中,将上述解决争端部分作为一个选择性议定书,由各国自愿签署。中国并未签署这些文件。
“有些南海周边国家动不动就说拉我们去国际海洋法庭,毫无意义。我们当年就没有答应受其管辖。”陈德恭说。 6park.com5.中国在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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