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治精神就是至高无上化。司法判断与公平正义,事实,真相无关。看事实
回答: 将司法至高无上,神圣化是为了奴役人民,本末倒置 由 kavia 于 2023-10-01 23:29
今天在美国,只有0.6%的强奸案受到司法制裁,大家既能够崇拜这种司法体系为神圣不可侵犯,又能够美化这种政治成为至高无上的法治国家、法治文化、法治精神。当多少铁证如山的犯罪,多少只要真想调查就能够得到真象的犯罪,多少受害者血泪淋淋的经历和控诉,最后的结果总是没有一点点实质上的公平正义的时候,当每一次强奸犯被官方宣布“清白无罪”“没有惩罚”的时候,所有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全国的人民又能够理所当然地接受,毫无异议的服从。人世间,将别人无罪的儿女送进监狱,可是天底下最艰难、最危险、最恐怖的事啊。为什么一旦进入西方民主制度,就变得这么容易随便,风轻云淡?!一个法官就可以违反法律、违反程序、制度几十年,有意的、高调的将上万的青少年送进监狱,铁证如山的犯罪被证实后,还是法律上无罪?在这种政治制度,社会意识、文化风俗下,受害人,沉默者接受被强奸的灾难,反抗者再经历国家司法的不公平与强奸犯集团的后续摧毁,还有什么选择?!今天我们不是在见证如蝼蚁般的被欺凌摧残的西方人民赞美、歌颂西方民主制度下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吗?!正是他们的赞美,残害自己的同胞,巩固反“民主自由人权”的西方民主制度,最后残害自己,殃及子孙后代。 有权势的人(特别有关系网:权势利害暗盟)乱用职权,奖赏、摧毁手下人的职业、生活、生命可以到什么地步?他们需要担心要付一丝一毫的负责任吗?以司法机构为例,2018年美国CNN报道:CNN阅査了2006年以来五千分对法官不当行为的投诉案件,但目前为止,没有一名联邦法官因此得到过处分。对法官的投诉案从来不对美国人民公开,也几乎从来不被调查。法官的表现呢?宾州路泽恩县法院的主审法官马克·恰瓦雷拉和和高级法官迈克尔·科纳汉,为了让监狱盈利,滥用审判权,明显的违法审判,轻罪重判,薄利多销。在2003至2008的五年之内,他们涉及5000多起案件,毁了3000多名少年,从私人少管中心赚280多万美元回扣。最后是依靠外部介入,2008才被暴露、处理,而两位法官被判刑是因为受贿,而不是司法错误。也就是说法官有意将不应该进监狱的少年送进监狱,轻罪重判,毁了3000多名少年,是没有犯罪,是不会受到国家法律惩罚的。恰瓦雷拉以严厉著称,他管辖的县,1995到2005年间,少年案件的定罪率是宾州其他地区的10倍。直到今天他在1995到2005的10倍定罪率还是正确的,合法的,你相信吗?!当你静下心来想一想时,可能才会觉察形势的可怕。人世间,将别人的儿女送进监狱,可是天底下最艰难、最危险、最快到来的最有报应的事啊。然而一到西方民主制度下,象变魔术似的,变成这么的容易,这么的安全,这么不需要一点点的担心害怕。一个法官可以违反法律、违反制度几十年,可以将上万的人子人女送进监狱,铁证如山后,还是无罪?你到那里去伸冤???!!! 6park.com西方将司法神圣化,至高无上化的社会现实是:天底下没有说理的地方。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有司法案件经历的人们都知道,西方将司法神圣化,置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决定性的原因是为了将司法判决与公平正义分开,使两者毫不相干,是为了最有效地实行国家暴力维护西方政治制度,是最肆无忌惮的、最黑暗的人治的最有效的守护神。这就是最黑暗的权力。可以比较的看百万、千万人性侵强奸案的判决与川普性侵强奸案的判决,还有克林顿与莱文斯基的调查。在实践里,只要有权作裁决的法官,走过法定裁决形式后,作出的裁判,一他就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二他的裁决就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三任何不满意,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上诉。在法律规定最后结论时,就是天下人都知道、都证明是错误的,仍然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作最终裁决。理论听起来并没有那么荒唐,罪恶;现实是:在美国是比较容易调查的强奸案,只有0.6%的强奸人进监狱。而这个结果的维持,整个社会心甘情愿的接受就是靠西方国家的将司法神圣化,至高无上化。 6park.com这种理念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成为整个社会的基础性的准则。这个准则、及其法律精神延申、推广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只要有权作决定的管理者,走过规章制度描述的形式后,作出的决定,一他就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二他的决定是至高无上的,很难依靠官方的、正常的形式推翻,三即使被推翻,决策人是不用负责任的。西方的政治制度,西方的权力才是真正的人治,肆无忌惮的人治。在西方民主制度的大前提下,在权力与人治面前,民主、自由、人权、事实、真相、公平正义就可怜的连可怜虫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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