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完成了新一轮贸易谈判,协议中隐藏了"毒丸"条款。此条款要求协议中任一国在与非市场经济体谈自贸协定必须得其余国家同意,否则其余国可退出美墨加贸易协议。有人大加宣染说美国要把这种毒丸条款加在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协议中以围堵中国。做得到吗?我的判断是对一些国家做得到,对另外一些做不到。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做得到是因为加拿大对中国出口只占其总出口的4%,而墨西哥对中国出口只占其总出口不到2%,同时加拿大和墨西哥对美国出口占其总出口70%多。对中国出口量大的国家未必会同意加入毒丸条款,那样会大大损害其利益。即使一些国家被迫加入此条款,但在贸易上会尽量设法绕过此条款。如不与中国签正式协议而降关税等等。最后的结论是: 毒丸条款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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