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未经正式发表的歌,却在所有有知青的地方,悄悄而广泛地流传。那些远离家乡、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一代青年,用他们认为属于自己的《知青之歌》,缓解精神上的重压,抒发对亲人的思念。
然而,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里,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南京知青任毅,却因此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幸得许世友将军拍案而起,才改为“十年徒刑”。1978年,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努力下,在押犯人任毅终获平反,无罪释放!
煤油灯下诞生《知青之歌》
“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美丽的扬子江畔是可爱的南京古城,我的家乡。啊……长虹般的大桥直插云霄,横跨长江,威武的钟山虎踞在我的家乡。”
“告别了妈妈,再见了家乡,金色的学生时代已载入了青春的史册一去不复返。啊……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多么漫长,生活的脚步深浅在偏僻的异乡……”这是《南京知青之歌》,也叫《知青之歌》,创作之初叫作《可爱的家乡》。作者任毅,1947年生,南京五中高中毕业。1968年12月,南京五中下乡知青来到插队落户的地方———江浦县,任毅等人被分配到公社所在地的一个生产队。
1969年5月,任毅和校友数人一起来到插队在江浦县汤泉公社的同学处。在大家的鼓励下,任毅有了一种创作属于知识青年歌曲的激情。第二天晚上,一支《可爱的家乡》在低矮的茅草屋里,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诞生了。
人生悲剧从此开始
“《可爱的家乡》一歌写出后,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因为它以忧郁的曲风表达了当时知青们心中的伤感和无奈。”建邺区法院一位退休老法官打开了话匣子,“然而,这种情绪在当时是绝对不允许公开表现的,只允许歌颂领袖,歌颂‘上山下乡’,甚至只允许表达欢乐。”随后,大家纷纷进行传抄,《可爱的家乡》以惊人的速度在知青中间流传开来,并很快传遍大江南北。
对于作者任毅来说,人生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没几天,《知青之歌》引起了“四人帮”中的江青、姚文元的重视。江青、姚文元作了“要抓紧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要查清作者情况,要对黑歌进行批判”的指示。
不久,张春桥指示:迅速查清此人,予以逮捕。同年2月19日深夜,在持枪军人的押送下,任毅被带进娃娃桥监狱。看守将一块白底黑字的布牌子递给任毅,上面印着:3427。
许世友将军救他一命
1970年5月24日,经过所谓“群众讨论”的形式,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作出《关于现行反革命犯任毅的结案处理报告》。认定任毅编写反动黑歌《可爱的家乡》,流传甚广,危害极大,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罪大恶极。与任毅一起处理的24名反革命犯也均被判处死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出现了!当时,在江苏省革命委员会负责的许世友将军审阅任毅的判决时,拍案而起:“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将军顶着“四人帮”的压力,一只大手硬是把任毅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
同年7月11日,江苏省革委会书面回复:判处任犯有期徒刑10年。而据了解,与任毅当时一起接受判决的24人,均被执行死刑,独独他一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服刑近9年终被平反
公判大会一结束,任毅随即被押往石佛寺农场。据悉,任毅在劳改农场表现很好。就在任毅服刑就差1年多释放时,他听说“四人帮”被粉碎,于是一个大胆的念头产生了:“我要翻案,我没有罪,是‘四人帮’强加的”。
1978年1月30日,任毅寄给最高人民法院、长达14页的请求重新审查处理上诉书,不久被移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同年5月,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全国展开,苦难的时代终于告别。
同年8月10日,建邺区法院出具复查意见:“任毅所作的歌曲《可爱的家乡》是有错误的,小资产阶级情调比较浓厚,流露出消极情绪,某些措辞欠斟酌,但不能认定为反动的文艺作品。创作《可爱的家乡》的行为更不能认定为进行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犯罪行为。”
最终,建邺区法院建议“撤销原判宣告无罪释放,回宁安排工作。”在得到南京中院和建邺区委的支持后,1979年1月4日,任毅获得了建邺区法院的“无罪释放”判决书。
任毅出狱的消息像一阵春风,传遍了金陵的各个角落,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南京纺织公司所属的丝绒厂热情地接纳了他,他被安排到总务科,不久,和单位一女同事喜结连理,这个小家庭至今安稳甜蜜,如今任毅退休在家,颐养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