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四处专题学习研讨《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近日,监察执法四处组织全体监察员专题学习《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22-2024,以下简称《规范》),集体研讨如何用好《规范》、推动矿山安全生产。
监察执法四处邀请高级工程师吕建立专题宣讲《规范》。吕建立结合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地质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从强化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的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规范》的出台背景、编制体系,以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术语和定义、普查原则及基本要求、普查准备、普查实施、普查成果编制及上报等内容。
监察执法四处处长王俊组织全体监察员围绕“如何用好《规范》、推进矿山安全”进行研讨交流,并提出四项要求:一是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规范》培训方案,强化对矿山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工种的教育培训,确保掌握普查工作范围、流程、方法和技术手段;二是督促矿山企业对标对表《规范》查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明确普查工作的改进方向,确保《规范》落实落地;三是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普查成果分析与应用,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灾害治理方案,合理调整矿山灾害等级,实施源头治理;四是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纳入监察执法内容,对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实不细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